3國寫討論會題目
本次作文繳交日期:知性組8/5,感性組8/12,請私訊LINE
知性題
一、
甲 德國《社群網路強制法》規定,社群媒體平台須於接獲檢舉的24小時內移除明顯違法內容,包括仇恨言論、惡意誹謗或煽動暴力的內容,否則可處500萬以上、5000萬歐元以下的罰鍰;對於有爭議、但尚非明顯違法的內容,社群媒體則有七天時間可以衡酌是否移除。
乙 法國《反資訊操縱法》,以及《反虛假訊息法》,針對的是刻意操縱的虛假訊息,特別適用選舉前三個月內,政黨或候選人有權就疑似被刻意操縱的虛假訊息申請禁制令,而法院也必須在48小時內做出裁決。此外,新法也規定社群媒體平台應公開揭露在背後投放廣告推廣政治內容的出資者真實身份,並授權法國高等視聽委員會(CSA)可將意圖影響選舉的「受外國勢力控制或影響」的電視頻道下架。
丙 台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請分項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一):請就以上短文,分別說明三個國家對於新聞或訊息的管制標準。文長限150字以內(至多8行)。(占6分)
問題(二):所謂「假新聞」是透過個人或組織,為了政治目的或個人利益,製造、傳遞不正確的新聞;但有時也可能是過失、惡作劇、諷刺他人的訊息。由於社群媒體的快速成長,使得資訊真假難辨,如何防堵假新聞,儼然成為全球政府共同面臨的難題。如果立法控管,雖然可以有效防堵,卻難免引發「政府箝制言論自由」的疑慮;如果不立法,雖然保障言論自由,但卻無法改善假新聞充斥的亂象。
請就以下兩個題目,選擇其中一個立場,說明你的主張與理由。需抄題,文長限400字以內(至多19行)。(占19分)。
- 言論自由不可棄
- 假新聞之不可長
情意題
從小,我在路上看見老一點的街景會駐足,聽到老人家講老故事會湊耳朵去聽,對於逝去的歷史,總是多了一些捨不得的感情,就這樣一步一步走入老物的收藏。於是,家中捨不得丟,也不知道往哪擺的東西,自然而然會成為我的收藏品。高中時期買了第一個老鐘後,收藏的世界,開始往外擴展,一轉眼超過二十年,這個老靈魂轉瞬已資深。
老靈魂是孤獨的。多數時間,一個人住著,欣賞著旁人無法理解的老與美,總想嘗試握住即將消逝的美好。
老靈魂在兩個情況下最為滿足。
情況一,遇到對頻的老東西。對頻,很難解釋,不是「老」的就一定對頻,而要能勾起你的目光、你的回憶、你的想像、你的美感。有時,能夠挑起你的情緒,或可以串起你的其他收藏,就是對頻。至於不對頻的,即便是老東西,老靈魂也難免挑食。
情況二,遇到另一個老靈魂。一路走來,遇到曾經有過共同經驗的另一個老靈魂:或在街頭撿家具、或在拆屋現場找老磚老門牌相遇;或曾被眾人嘲笑收藏的破爛逐漸在市場流行起來......那種慧眼獨具的光榮感,都會創造老靈魂之間惺惺相惜的情誼。
偶有機會,遇到各行各業的老靈魂,會讓兩個原本在平行時空的人,瞬間彷彿相識多年。
這麼多年來,就這樣在收藏的這條路上走著,時而一個人,時而結伴。直到十多年前,才興起把自己收藏的故事,逐一寫下,放在部落格,想像有一天可以出版,讓老靈魂們在空中相遇。或者更具有企圖心的說法:這些故事也許能喚醒人們,原本就住在心中的老靈魂。
這十多年來,台灣的各項產業,不論是旅遊、流行文化產業,「老東西」似乎已占有一席之地。懷舊,似乎已悄悄成為主流。有時候也會懷疑自己:滿街都是懷舊了,你還寫一本老東西的書來湊熱鬧?
只有釐清自己的思緒,再三確認初衷,我要寫一本不一樣的書,才能勇敢地繼續寫下去。
除了不忘記初衷:分享老的美好,也希望趁機梳理、反省一下這一路走來的軌跡。最重要的,是在這樣的軌跡中,藉由自身的反省和觀察,發展出一條脈絡,利用一個一個小故事,來串起一個一個心境。這些心境,似乎貼近了許多人的思維,在供給需求間,以不同的方式來達到彼此滿足,並轉化為各個形式的回憶產業。這些消費者和供給者,其實一直在社會中存在 。
改寫自蘇俊賓〈分享老靈魂的美好〉
請分項回答以下問題。
(一)作者寫作關於老物書籍的原因為何?【3分】
(二)老靈魂在什麼情況會最滿足?【2分】
(三)請在個人成長過程中,挑選一個具有懷舊特質的經驗,例如吃滷肉飯、聽老歌、玩童玩、走在古巷弄......等,書寫你曾經與之相關的記憶,並抒發你的體會與感觸。自訂題目,文長不限。【20分】